广东省委书记什么级别广东省省委书记为副国级。省委书记,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,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,从中共十二大(1982年)起使用该称谓。改革开放以来,除了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、广东、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,为副国级以外,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。因此广东省省委书记应为副国级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》规定党委书记主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面工作,组织常委会活动,协调常委会委员的工作,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常委会会议由党...
更新时间:2022-07-09标签: 广东省委广东广东省广东省委 全文阅读